自治区特检院阿拉善分院关于2026年五一、端午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

2026-04-29 16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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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干部职工:

2026年五一、端午节将至,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,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,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落实

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,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分管领导及部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政治责任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既以身作则、严守纪律,又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通过节前廉政谈话等方式,早打招呼、早做提醒,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紧绷纪律之弦,自觉抵制歪风邪气,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按照学查改一体推进要求,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效,督促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固本培元,提高党性觉悟,增强拒腐防变能力,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

二、严明纪律红线做到“十个严禁”

全体干部职工要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,强化自我约束,坚决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

1.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赠送、发放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有价证券等节礼,或利用名贵特产、特殊资源谋取私利;

2.严禁公款吃喝、超标准接待、无公函接待,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等活动;

3.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、实物,或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

4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或违规借用、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;

5.严禁以婚丧嫁娶为由大操大办,或化整为零、分批操办借机敛财;

6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、组织或参与隐秘聚会,以及参加违规举办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活动;

7.严禁酒驾醉驾、参加黄赌毒、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

8.严禁在检验检测工作中搞变通、打折扣,出现吃拿卡要或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;

9.严禁违反节日值班规定,出现脱岗、空岗、漏岗或酒后上岗等情况

10.严禁其他违反文明、节俭、廉洁过节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行为。
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从严执纪问责

当前,全国上下正在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监督执纪问责严于平时、高于平时,分管领导、各部室负责人以及纪检人员要聚焦“四风”问题新表现、新动向,靠前监督、精准监督,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,加强明察暗访,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、速查严处,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,一经查实,将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严格落实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当事人责任,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,以寸步不让的坚强决心坚决纠治“四风”问题,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、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,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