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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刻汲取“1·18”包钢球罐爆炸事故教训,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73、74号令要求,全面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,近期,内蒙古特检院锡林郭勒分院举办2026年第一期特种设备生产、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专题培训,210名相关人员参训。

培训紧扣最新法规规范,系统解读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》及73、74号令等文件,明晰岗位安全职责。围绕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机制、隐患排查、应急处置等实操要点开展教学,结合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,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入脑入心。

此次培训有效提升参训人员责任意识与实操能力,企业的特种设备风险意识显著提高,为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供支撑。锡林郭勒分院将持续督促转化培训成效,推动企业常态化隐患自查自纠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坚决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,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。